行业动态

关于202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管理机构:为保证202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二、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为提高考试的科学性、安全性,202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定于2026年4月11、12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各地根据报名人数、机器数合理选择考试的轮次。具体安排如下:三、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阶段,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应当统一使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进

关于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管理机构:202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6年4月11、12、18、19、25、26日举行。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三、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